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000562345/2024-00004主题分类:政务信息发布机构:市交通运输局
发文日期:2024-01-22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2024年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工作实施方案
2024年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机构: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:2024-01-22

         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,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、简政放权,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结合工作实际,按照廊双随机办〔2023〕23号《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,结合我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,坚持依法监管、公正高效、公开透明、协同推进的原则,转变管理理念,创新监管方式,大力推广随机抽查,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行为,着力解决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不作为、乱作为及执法扰民、执法不公、执法不严等问题,优化监管服务,提升监管效能,努力形成行业监管、行业(业户)自律、社会监督的新格局。

    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建立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”。各单位要对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”,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依据、主体、内容、方式等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。按照“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定职责必须为”的原则,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,大力推广随机抽查,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。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”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,及时向社会公布(随机抽查事项清单:市政府公布的交通运输权力清单事项及责任清单事项)。

(二)建立“双随机”抽查机制。各单位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、随机选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“双随机”抽查机制,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。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(市场主体或检查对象名录库和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),通过摇号等方式,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从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。对“双随机”抽查做到全程留痕,实现责任可追溯。

(三)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。各单位要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,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,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,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。对投诉举报多、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名录库,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时,对站场等管理主体原则上一季度一抽查,对动态营运单位(个人)时时进行监督检查。

(四)加强抽查结果运用。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,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,形成有效震慑,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。结合诚信体系建设,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、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,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,让失信者一处违规、处处受限。

(五)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。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、办事窗口等载体,设立公示、公告专栏,向交通运输业户提供本部门服务和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等信息。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定期将随机抽查信息、行政许可信息、行政处罚信息等数据,录入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平台。同时,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形成监管合力。

(六)建立协同配合机制。建立健全纵向联通、横向协调、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。建立上下级主管部门联合办案、督导办案等机制,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,无责任盲区,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。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,按照“双随机”要求,协调开展联合抽查。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,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,提高执法效能,降低市场主体成本。

    三、工作措施

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工作,要严格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开展。

(一)严格“双随机”执法查人员审查制度。要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要进行严格的审查,无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“双随机”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。

(二)严格执法检查人员检查规范。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,必须有两名以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,并携带行政执法证件,严禁超越执法门类、超越执法范围的执法。

(三)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手段,实行科技抽查。充分利用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平台(行政处罚平台),全面系统地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。

(四)加强科技动态监管措施,确保行政执法的有效性。抽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必须开启所有的通讯设备、取证设备,保持实时运转。确保对所有执法车辆,执法站场,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等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,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,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,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,不断提高检查水平,切实把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联合抽查监管落到实处。

(二)严格落实责任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,大力推广“双随机”抽查,公平、有效、透明地进行事后监管,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。

(三)严格抽查纪律。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,不得妨碍经营业户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,不得索取或收受经营业户的财物,不得谋取其他利益。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,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。

(四)加强宣传培训。“双随机”抽查是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,加大宣传力度,加强执法人员培训,转变执法理念,探索完善“双随机”抽查监管办法,不断提高执法能力。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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